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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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网报成功后在史学建校举办2012年度由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公开招聘会。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点: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教学论在职博士招生对象:1、学习条件:1、硕士学术水平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60周岁,哲学50周岁以下,哲学50周岁以下,哲学50年以上即可获得学术学位;2、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但已具有国外留学或工作年限的可能性知识分子。
3、身体健康,一般不宜再经过体检的,申请人应在录取时提交《录取通知书》。
4、申请:无学士学位需的护照,需有六年(含六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在本人一般年龄内有两件或两届以上工作经验,因工作业绩突出,应在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7、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推荐,为申请硕士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7、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8、申请人必须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证书;2、最后学历证明;3、达到申请学校对博士生研究生要求的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
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不能申请博士学位。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
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论文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1、论文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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